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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蒲新区2019年公开招聘36名中小学教师简章(7月2日-7月4日报名)

时间:2019-06-26 14:52:17来源: 作者:点击:

为营造阳光透明的招聘氛围、搭建公平公正的选人平台,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新蒲新区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6名,职位设置情况详见《新蒲新区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附件一)。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9年及以前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3日-2001年7月2日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或者具有职位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2019届毕业生可放宽至12月31日前取得)、具体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1)职位专业要求一般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贵州省自学考试专业目录》对照国家规范设置的标准,其一级学科应当对应招聘职位表上的学科门类,二级学科应当对应招聘职位表上的一级学科)。对于教育部或省的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职位专业需求征求教育主管部门意见后,进行审核确定,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在专业要求上,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职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职位表》专业一致的仍视为专业不符)。教育部发布的新旧专业对照表中对应的原专业可视为新专业。某专业在教育部任何版本专业目录中属于专业要求的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的,均予认可。

(2)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均需要提供符合条件的证书原件。

9.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6年度以来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在任公务员、或新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人员;

3.截止2019年9月1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三年)未满的人员;

4.截止2019年7月2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或2017年以来在遵义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考试违纪成绩被记“0”分的,或在遵义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9.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它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新蒲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身份以外的在职在编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新蒲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考办)负责组织,资格审查由招考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日-7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遵义市新蒲新区管委会教育科技局人事科(新区开投大厦六楼614)。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要求:

一是按照《招聘简章》公布的各招聘职位需具备的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报名表、毕业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资格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师资格申请证明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机关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是放宽年龄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有职位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供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是考生可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

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5.报名缴费:报名费根据黔价费〔2010〕55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100元,报名时现场缴纳。

6.报名注意事项

一是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和《《新蒲新区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报名表》,仔细对照各项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个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不能报考,否则责任自负。在报考过程中,考生没有完全对照个人毕业证书显示专业进行填写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专业目录参考贵州省公务员局网站《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 < span="””">试行>》http://www.gzrs.gov.cn/zwyw/tzgg/201803/t20180309_3189978.html。

二是报考人员如因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应备条件等不符合《招聘简章》资格条件,或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在招聘笔试、面试、选岗、体检、考察、聘用审批等各环节审查(复审)时发现均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招聘资格。

三是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一旦报名,须遵守《招聘简章》各项规定,并确保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报名至聘用审批)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长时间关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示:同一考生只得报考一个职位。

7月4日下午17:00报名截止后,招聘职位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招聘人数须达3:1的开考比例。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并能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笔试的,计入开考比例。如出现某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或比例予以调减或取消,并将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新蒲新区门户网(http://www.xinpu.gov.cn/)向社会公布。职位招考计划调减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新蒲新区事业单位招考办同意后,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时间为2019年7月12日。若本人不申请调整或不符合其他招考职位条件的,退还其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报名时一并进行)

由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

资格审查一般应提交以下资料:

1.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一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学位证书的同时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证明参加复审,并书面承诺在2019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原件。

3.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效资格条件资料:资格证书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印发的任职资格文件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针对在2019年春季申报教师资格认定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暂时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且数据状态为确认通过的截图证明,并书面承诺于2019年12月30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及原件。)。

4.要求有两年以上教学经验的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任职单位出具的关于任职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任职单位、任何职、任职起止年限等情况)。属于私立学校的,需要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5.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同报名表一致的近期蓝底背景免冠1寸证件照片3张。

7.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资格。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本着有利于人才流动和发展的原则,积极支持相关人员报考。

8.放宽年龄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有职位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供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各个环节如果通过接到举报等形式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9年7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在遵义市新蒲新区管委会教育科技局人事科(新蒲新区开投大厦614)领取准考证(此证为笔试和面试共用,请妥善保管),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笔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笔试由新蒲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试科目: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占80%,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等占比20%。

3.考试注意事项: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新蒲新区门(http://www.xinpu.gov.cn/)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公布后,由新蒲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未参加笔试或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1.面试人员、时间、地点详见面试方案,面试方案在新蒲新区门户网(http://www.xinpu.gov.cn/)网站公布。

2.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视作放弃资格。

3.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如出现末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有放弃面试资格的,该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递补最多顺延两个名次。(如顺延的第一个名次并列及以上产生的,只递补第一个名次;如顺延的第二个名次出现有并列的产生,一同进入面试)。若出现拟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1:1比例,面试分数需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方式:说课+结构化面试(时间15分钟),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学科以说课+实际技能展示为主,总分为100分。

5.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水平、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6.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7.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将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在遵义市新蒲新区网站(http://www.xinpu.gov.cn/)进行公布。

六、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报考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即重新组织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工作由新蒲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体检必须在三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本人在被告知体检不合格结果的3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新蒲新区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考生主动放弃体检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单位须通过教育部学历证书网站对考生学历证书进行核实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考生主动放弃考察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考生主动放弃考察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新蒲新区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在遵义市新蒲新区门户网(http://www.xinpu.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考领导小组授权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审批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手续完成以后招聘单位要及时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相关事项。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均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851-28687931  新蒲新区教育科技局人事人才科(政策方面: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等)

监督电话:

0851-27695034  新蒲新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人事人才科

0851-28659141  遵义市新蒲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十一、注意事项

(一)公开招聘期间,各招聘环节的通知事项以及考试成绩均在新蒲新区门户网(http://www.xinpu.gov.cn/)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报考者密切注意招聘网站,因本人未及时查看或认真阅读公布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生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特殊情况下联系。

(三)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有关时间、地点等事项请关注遵义市新蒲新区门户网(http://www.xinpu.gov.cn/),不再另行通知、提示。

十二、简章未尽事宜,由新蒲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提交遵义市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裁决。

附件1:新蒲新区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xls

附件2:新蒲新区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xls

新蒲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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